印度尼姑闯西亚Dec. 31, 2007

印度,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南亚面积最大的国家,印度教的发源地;尼姑,看破红尘的女性生物,比西方修女还要缺乏女人味的“女的”;西亚,石油储量约占世界石油总储量的一半的地区,以阿拉伯人和伊斯兰教为主的神秘世界。而由“印度”、“尼姑”和“西亚”得出这个题目的灵感则是来源于一个东南亚的“千岛之国”——印度尼西亚。

写上面的一段话,只是为了证明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刻苦读书。这不,我把所学到的知识都应用在写文章上了——所以又得出来一个结论:要想写好文,必须先学好知识。当然,这个结论只是要告诫比我小的小朋友们。比我大的人们肯定不会吃我这套。其实题目和内容基本上没有什么必要的关联,我只是在今天早上背书的时候突发奇想,把“印度尼西亚”剖析了一番,觉得很有意思,但又不忍心不把它拿来跟大家分享,因此把题目起得这么有个性。我的目标是:发表这篇文章之前,在各大搜索引擎上搜不到有关“印度尼姑闯西亚”的东西;发表这篇文章之后,在各大搜索引擎上可以搜到无数页有关“印度尼姑闯西亚”的南北。嘿嘿,够野的目标吧?开个玩笑,疏散一下神经。

“天边一瞬”博客今天发表的这篇文章就是2007年的终结篇。在此,王瞬特别感谢一直关注本博的朋友们,谢谢你们给我的建议——不管是生活方面的,还是学习方面的,再或者写文方面的。尽管我的博客并不是很好,访问者也并不是很多,但是一直保持着这样的一种小幸福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你说呢?

我一直都想发表一下自己对于“九零后”的看法,今天就在此随便说说。其实,我不喜欢社会上把人分为“七零后”、“八零后”以及“九零后”,这样好像把人当成了商品。如果按这种分类方法来确定我的身份,那么我就是一个“九零后”。我个人建议把这“九零后”理解为九十岁以上的人们,现在不是流行“人口老龄化”么,这样理解应该算是很时尚的吧?!瞧,我又把我所学的知识利用在写文上了,我是一个榜样。

这几天正在看一本书,名叫《别了,武器》,写的不错,很幽默。在那本书上我学会了一些东西,比如有人受伤流血了你可以告诉他他的血凝固得真美丽,又比如你可以说你有一个可爱的体温,又因为这个可爱的体温赢得一个可爱的姑娘,然后你们可以生一个可爱的孩子... ...很美的文字,幽默又不装逼,多好啊。最讨厌无病呻吟的文字了。呵呵。

时间到了,印度尼姑应该已经到达西亚了吧?那我也就此搁下吧。今天冬至,没有吃饺子,他们说冬至这天如果不吃饺子的话,耳朵就会冻烂。不过我记得去年冬至那天中午我喝了面汤,耳朵到最后却没有冻烂。真好玩。

冬至快乐,圣诞节快乐,新年快乐。再见。

对了,元旦节那天,世界上第一个成年的“九零后”就会出现了,一场没有多大意义的批评“九零后”的社会舆论潮也要出现了。不过我对此无所谓,人们好这个嘛!我是个安分的人。

文科班里Dec. 14, 2007

或者可以说是很不幸吧,二零零七年的秋天我成了文科班里的一员。这意味着我亲爱的牛顿老兄将渐渐撤离出我的学习世界;也预示着我接触到的异性朋友会越来越多(如果按比例算,接触到的侏罗纪生物也会越来越多);最重要的是,清华大学在河南省招收文科生的数目是那个经常让我搞不清它到底是自然数还是整数的实数。那么上小学的时候老师们老是说什么叫我们以后上清华大学原来是很片面很不实际的啊。真是一群骗子,怪不得都沦落到教九年义务教育学生的地步。方文山说帘外芭蕉惹骤雨,门环惹铜绿。我也加上一句:清华大学啊,就因为我出生在河南我就惹了你,你这样苛刻地对我我真的有一点伤心。我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武功再高也无法高过寺院的钟”。我要是出生在北京那该多好啊。不仅可以骄傲地告诉别人我的家乡在祖国的首都,还可以更加容易地考清华。明年奥运会开幕式那天正巧碰上我的十八岁生日,不管有没有人注意到我,到时候我至少可以盛装出现在“鸟巢”观众席里缝人便来一句,“诶,哥们儿,今儿我生日,你也来这里庆祝啊!”如果那人是个二百五,保不准会呲着牙嘿嘿嘿冲我傻笑着说,“哇塞,兄弟,你过生日还开这么大的盛会那!太牛了!”

写完这段话,感觉自己忒有才兼忒不要脸,不过谁叫咱是文科班里的学生呢?不过说实话,考哪个大学都可以,目前我的目标是复旦大学。(站在我旁边看我打字的那位说我虽好高骛远却还装作波澜不惊的样子来迷惑看文章的您,这种行为实在无耻。我对他的话很不屑,毕竟有一句话叫燕雀、鸿鹄什么的,对不?!)

刚才扯了一大堆的话全都是瞎扯淡。我得去找个金盆洗洗小手(站在我旁边看我打字的那位说我装可爱,什么小手啊,多恶心!我无奈了,难道说应该是洗洗我这双十七岁男人的小手吗?未免也太肉麻了。)下面就归入正题,不过我估计这所谓的“正题”不会比前面所谓的“瞎扯淡”要多。不过也无“所谓”了。

今年我们高二年级只有两个文班,班数之少让我想起了上小学的那段岁月。上高一的时候,老师们都说我们这一届学生脑袋瓜聪明,适合学理。于是高一结束的时候,绝大多数的学生都报了理科。其实我本来也是打算报理的,可是我想了好久觉得自己如果继续钻研物理的话,非得被牛顿、开普勒、欧姆这一帮子“克学家”们(克死学生的科学家)活活弄死不可。出于对人身安全的考虑,我最终选择了文科。事到如今只能夸自己当时是明智的了。

在文科班里,你可以不必把数学考到140分以上就会被老师视为数学尖子生。其实,这也来源于文科班数学老师由自身价值和教学能力低而产生起的自卑感。对于这一点我们做学生的彼此也是心照不宣的。可是我们的数学老师却比较惨了,两个文科班只有一个数学老师,他也只有在卫生间时和自己的“二哥”心照不宣了。这一点,我们想帮他却也无能为力,毕竟师生之间再怎么说也还是有很大距离的。老师们可以在私底下乱开玩笑乱骂人,学生们在私底下也可以乱说脏话乱捉弄,可是老师和学生在一起就都不能彼此任意妄为了。这个问题如果用唯物主义辩证法来解释可能会更有说服力,但现在我自己的政治成绩还处在“矢志不渝”的阶段,而且本人跟政治老师的关系也不太熟,所以就不再讨论这个问题了,以免遭遇别人的笑话。

在文科班里,你可以很容易地跻身前百名的行列,因为文科班总人数太少了。我们这一届的文科生只有一百多个,目前我是第五十八名,属于中“坚”力量的范畴。

... ...

还有好多的话,在此不再一一阐述。否则会显得我话很稠。我总是一不小心就会瞎扯起来,扯得枝繁叶茂外加乌云密布得不知道回头。如果把“淡”比作朗朗晴空中的一片白云,那么我一定会把它扯向远方,直到天空近似于万里无云。这样的一种行为就叫做“扯淡”,这样的我就叫做“扯淡高手”。

贝多芬出了新专辑Nov. 3, 2007

那天下午,夏光明媚,我坐在我那辆下贱的破旧自行车后座上等罗雨菲。上午的最后一分钟,也就是 11:59 的时候,罗雨菲给我打电话过来,说贝多芬出新专辑了。当时我嘿嘿地笑着,你这丫头是不是有病啊,说周杰伦出新专辑还行,干嘛说一个死人出新专辑呢。她斩钉截铁地反驳我,你小子白痴啊!你要是真的不相信我,下午出来,我证明给你看!我想这丫头肯定又在搞什么鬼主意,刚好下午没有课,我也很长时间没出去玩儿了,干脆下午就照她所说的做吧。喏,这会儿我不正等她么!

等了很久还是不见罗雨菲的身影,我开始纳闷儿这妞儿是不是在玩儿我——我决定独自在大街上转悠。到广场的时候,突然听到罗雨菲在叫我的名字。我回过头,打算用恶狠狠的眼神吞掉她那满怀歉疚的表情。可当我看到她时,我的大度精神马上就起了作用。我第一次见她骑着自行车,这的确让我很吃惊。我满可以载着她出去玩儿,她却来了这一套。我问她,你身体那么小,车子又那么大,能行吗?她好像受了什么委屈似的,满脸疑惑地问,你还是不是我哥们儿啊!我说,当然啦,可是这与自行车有什么关系!她不作声,只是示意我骑上自行车走啦。很快,我们骑到了宽阔的花园路,路上只有几辆机动车和一直横穿过马路的流浪狗。我和她边骑边聊。我问她,你说什么贝多芬出了新专辑?她神秘地一笑,学起桂伦美来,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等一会儿我们分别之前再告诉你。说实话,我对她那什么贝多芬的、新专辑的,根本就没多大兴趣。所以我也不再追问了。走了一会儿,我提议,咱们加速吧?她说好。我们一起疯狂地行驶在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某某市某某县的花园路上,就算撞死几只苍蝇都不为过。突然,“嘭”的一声,我意识到真正的强者是可以撼死人的——她英勇倒下了——自行车撞到了路灯杆,车终人散。我赶忙下车把车子从她身上扶起,问她怎么样。她慢慢地站起来说没事儿。自行车已经变形了,我帮她拾掇拾掇,虽然看起来还是很丢人但也勉强能骑。我看着她那双极其郁闷的眼睛问,你怎么不看路?她骂道,都怨你,让骑那么快!我无语。然后我们推着车子从繁忙的建筑工地走过,竟然没有工人骂我们。路上又聊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我说上高二了,学文了,化学课上不用再害怕老师收小说了!她说她老师依然比较牛逼,上课如果发现某某某在看小说,便会疾走抢书,得逞后还会问“我撕了它是什么变化?”学生回答说是物理变化。“那我烧了它是什么变化?”学生回答说是化学变化。“那我先撕了它再烧了它又是什么变化?”学生恼了,一把夺过书骂道,你真他妈的变态!我笑着听着她侃着,说,你老师果真牛逼。她说这还不算什么,有一次一哥们儿上化学课的时候拿着一本化学课本放在抽屉里“偷偷摸摸”地看,边看还边瞄老师,终于把老师给“瞄”下来了。老师一把夺过书来,连看都没看就把数撕了。那哥们儿装作很无辜的样子,说老师您怎么这样那,这是我的化学课本儿啊......我暗自夸这老兄真有才。罗雨菲特能侃,一侃就是云里雾里忘乎所以。

就这样我们很快到了沙河大桥。我们把自行车扔在沙滩上,到河边儿玩儿。她在浅水区捉着很小很小的鱼,还叫我试一试。我捉了半天却一只也没有捉到,索性就不捉了。我看到一个很老的老头儿很大方地把裤子脱了下来,在离我们不到5米的地方开始洗起澡来。罗雨菲也看见了。我说小菲,你千万可别激动啊,做了傻事你就得后悔一辈子啊!她愤怒地把我的白色T恤上留下了她的爪子印儿。这让我十分的愤怒。为了报复她我把她捉的小鱼全部放到了河水里。她没有办法,不搭理我了。过了一会儿,她掏出手机给沙河大桥照相,我一把夺过手机,给那个老头儿来了一张“下半裸”特写,然后直接发送为壁纸。她骂我渣滓青年,我骂她堕落少女。最后她说,也好,我还正好想研究研究男人呢,虽然是个老男人!我赶紧补充道,那你直接研究我吧,我是个年轻的男人,很有型哪。她瞪了我一眼。

黄昏了,我们决定回家。她突然大叫了起来,到哪里去了呢?我问她什么丢了,她说没什么。我们骑上自行车往家赶。
夕阳的余晖有些苍茫了,似乎还带着煽情的色彩。

回去的路上她一直心神不定地和我搭着话,眼睛不停地往地上看,好像找着什么。还在这里!说着,她从自行车上跳下来,从地上捡起一个叠成的心形信纸递给我。她告诉我说,这就是贝多芬的新专辑!

我拿着它刚要打开看,她便骑着自行车匆忙地离开了。

我打开信纸,上面写着:瞬,我爱你。就是这样简短。

我记得有人说过,喜欢和爱是不一样的。我只是喜欢她,她却爱着我。

对着夕阳,我面无表情。尽管心里是数万张有着不同表情的脸。

关于郭敬明Oct. 14, 2007

许多女孩会很迷恋郭敬明,还有一些男孩子,比如楚歌。因为楚歌总是在他的博客里放上郭敬明的照片,和关于郭敬明的感言。我还给他留过言说,楚歌你嫁给他吧!然后他就真的嫁给他了。我想这样说,楚歌的灵魂已经嫁给了郭敬明,或者他的灵魂已经娶了郭敬明,没有性别的限制。至于楚歌的身体,那就等着让他的女孩嫁过来了。郭敬明誓死不会与楚歌的身体结盟的。这点不容置疑。

该怎样形容这个不知道如何形容的人呢?有些时候我会觉得他是个小男人,有些时候我会觉得他是个嫩透了的纯男生。其实,当一个人很难被形容的时候,这个人就会很招人注意。我觉得我说了一句很没意思的话,和杨二车娜姆的评语一样没意思。

最初接触郭敬明的文字是在高一的时候。之前听朋友提起他的名字的时候,为了证明自己知识渊博,我自信地说,郭敬明编过《授时历》,人人皆知嘛!现在想想有点不好意思了。

现在,我越来越讨厌郭敬明了,因为他是个装逼的“孩子”。

闲聊几句Oct. 12, 2007

刚才把自己感觉颇为满意的一篇文章打了一半可是电脑突然就出了故障使那篇即将发表的文章扼杀在肚子里了,实在是感到很郁闷。现在随便写一篇来补救刚才那伤痕累累的心情。不知道写一些什么。这是我的新博客,没有什么顾客来访问,所以心情比较大雨滂沱。这些天在学校里学习比较有心无力,天天听着老师讲一些很重要的东西可是我听不懂所以我感觉自己对于这个世界已经不太重要了。不过还是要努力了,毕竟除此之外就真的没什么更现实了。(听着说唱歌曲真是影响我文字的发挥,所以摘下耳机认真写东西,效果应该会好一些吧)前些天听 Y 说她们放假放了五天半,而我们却只是放了三天半,真是感到好不公平,不过学校说这是为了我们这些亲爱的学生好,我们除了感动之余真的没什么好说的,学校的领导们啊,你们太好了。

听一个同学说我们学校政教处的老师们就是狗,不分青红皂白地就会逮谁咬谁,让学生们的内心充满了怨恨。比如说学校的百度贴吧里净是骂政教处的帖子,我真的不知道这些所谓的狗们看了这些帖子会是什么反应,毕竟这些人也不是什么大腕儿明星,心理承受能力应该不会太强吧。我也不知道写这些东西干嘛,只是有感而发。今天早上又和一个同学闹矛盾了,心里很烦闷,不过最后也没怎么理她,对女人就是不能这么计较的,我觉得自己的这种做法很对,你们呢?当然,做一个绅士就不能骂学校,可我刚才骂了,没办法了。这些天常有才同学为了鼓舞我们文班人的信心,发明了一句比较经典的话:学文的都是马克思,学理的都是蛋白质。如果您是学理的千万别生气啊,这只是娱乐。娱乐,懂吗?

写着写着突然就不想写了,不是对文字的不忠诚,只是觉得今天的表现实在是太差了,不能再污染我的博客了,下次再来一个经典的吧!

少说几句Sep. 1, 2007

这些天没怎么上网,一直沉浸在开学的幸福之中。其实也谈不上什么幸福了,只不过是暑假歇得有点瘫痪罢了,刚开学透透空气感觉比较爽所以说是幸福。高二分到了文班二年九班,感觉还可以,压力没有之前的大了。比如现在的数学课上老师会把我们当成刚刚出生的小孩来讲课,讲了一道题之后会问我们听懂了没,如果听懂的话就把手举起来。当我们都把小手举起来老师的脸上就会露出满意加恶意的笑,可以把我们恶心死。至少可以把我这个去年曾经老是数学第一却有文科优势的学生各应死。理化生我也渐渐放弃了,什么力啦电啦化学平衡啦统统抛到脑后,这些东西已经不属于我的可承受范围,所以我就没有必要承受了。不过政治课上政治老师总是葫芦哲学,害得我们挺为难的,不学吧不行,学吧太难,但最后还得选择学了。总之,开学了两周,感觉还行。

上一次上网见到有人对我文章的评论里来了一句:“这么大段大段明媚而忧伤的文字,让我忍不住黯然地说,博主,你中新概念作文的毒太深了~”。我真的无语,我不知道我哪里中了新概念的毒,新概念有毒吗?毒性比鹤顶红还牛比吗?我真的没想到有这么一天我会中了一种毒却没有一丝察觉。我只想说:不要一看到别人写的东西就说别人模仿新概念,似乎只有自己的东西才旧概念才是新概念的爷爷新概念的奶奶,外婆也可以,对,还有外公。我只想写一写自己想写的东西,至于别人的一面之词就让人家随便说吧。写自己的文,让别人嫉妒吧!

今天上网是在一个不知名的网吧里,很热,所以写的文字也不太整齐不流畅,但这很真实。

最近看了《关于莉莉周的一切》这本书,感觉还好。

离下线时间还有几分钟,所以文字就写到这里了。祝我学习进步了。

博伊心事Aug. 18, 2007

昨天一直都在思索着一件本来可以很豪放但被我处理后却变得很龌龊的事情。思绪一扯万里,波及甚广,以至于整天忧郁的像一个患绝症的孩子。

难道一个男孩子就这样天天泡在文字里、音乐里很正常吗?难道每天写一些让人窒息的文字,听一些自己喜欢而别人不喜欢的音乐,内心却空虚的像 ML 多次的小 P 一样很好吗?

有时候会安慰自己说,哥们儿咱不是因为疯狂了所以学习差了,而是因为学习差了所以才疯狂了——说出来的句子也有那么一点哲言理句的结构,可理性地想想,简直是狗屁。

这个暑假已经来了快一周的时间,经过这几天的事情,我已经准备好好学习了。所以我的博客以后更新的次数会少一些,怎么说呢——我是个弱智的人,弱智的人不会很合理地支配文字与知识之间的关系,我就是。

很长时间没有用心写过一些文字了,有一些失落。这个暑假真的不能吸引我,在家里只是疯狂的睡觉,睡觉醒来很想去死。或者看电视,很难看的电视。我很喜欢广播,但又不想听广播......高二就要来了,我说过要好好学!!!

如果我死了/请为我献上一支儿歌/让我——回到过去/让我拥有如今的成长后/和以往的世界/这将——是我圆满的结束/不要羞涩放声大唱吧/......不要让你的可爱的儿子代替你/因为他只拥有上述的一半

十七祭Aug. 11, 2007

8月8号是奥运会倒计时一周年纪念日,同时也是我的十七岁生日。世界瞩目。

记忆里从来没有一次认真地过过生日,所以每年的阴历六月廿六号我都不会太兴奋,顶多会把它歪解为“6.26国际禁毒日”。而自从开博以来,我便把十七岁生日定为人生第一次正儿八经的生日,因为这里有许多关心我的人。

在迎接生日这天的这段日子里,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却也浑水摸鱼的过去了。颠倒昼夜的睡眠,永不凋零的水花,冷战的无聊氛围,陌生的人们无休止的骚扰,自己傻乎乎地同朋友在炙日下奔行数里却无觅处的午后,以及好多好多的意象,都已经悄然或必然更或茫然地发生了,又平息了,到如今,这些意象都已经幻化成雪白雪白的送葬纸了。不是要说丧气话,而是我喜欢雪白的颜色,纯洁又单纯。我想抛开一切杂念,让雪白的颜色铺满我的整个心灵,任性地想一些疯狂却又自由的东西,静静地听许巍在清晨抑或黄昏的石阶上拿着把吉他,恍若隔世地演绎出可以抚慰我受伤的耳朵的音乐。

十七已至,八月未央。我不必再害怕些什么了,那些张牙舞爪的记忆,那些尖嘴利牙的伤痛,都不会再让我流着眼泪走在拥挤的人群中也感觉孤独。我也不必计较为什么他们总是对得不容置疑而我却总是错得无法挽救。我只需要在黑暗中无所忌惮地唱自己的歌,说自己的话,崇尚自己的自由,自由地疯自由地狂自由地痴自由地唱哪怕是自由地死去。曾经的精神束缚是多么的横行无拦却也是多么的不可理喻,我不崇拜不稀罕甚至不屑一顾,一路向北。

而当八月之央来临的时候,我就要走入我的高二生活。为了我的重点,一定要努力的。谢谢一直支持我的博友们,希望你们继续支持我。

楚格的夏天Aug. 10, 2007

该怎么告诉你,我的十六岁。在麻木的一种状态下,凭借着一种信仰,一直都伏在课桌上写字。你会记得么,我们一起写过的中国字,依然安静地摆在那里。(楚格留)

楚格,一个安静的男孩,是我的好朋友。

他喜欢在百无聊赖的午后,看着没有生机的阳光,然后想象着有一天自己的文字会变成一只只慵散的小猫,趴在干净的院子里,闭着眼,蒙着耳,不去想这个世界的存在。

不晓得该怎样准确地给幸福下个定义。因为我并不曾完整地感知过幸福,也不可能简单地依靠几个化学方程式去炮制幸福。我的化学成绩也只是凑合,只是勉强依靠一个感觉去乱写。物理也是。(楚格留)

关于永远,楚格不知道要用怎样的一把刻度尺去度量。而且他也没有办法去解释那种如此抽象的概念。他曾经告诉我,也许从来没有人会认真的去给幸福和永远雕刻一个墓碑,去见证那些永远的幸福。

我是喜欢夏天的,不在乎头顶的阳光是怎样的灼热。果汁的香气,知了的聒噪,以及风扇的旋转,都是夏天的标志。我们终于可以肆无忌惮地淋雨和游戏了。(楚格留)

我也喜欢夏天。就像楚格说的,在这个夏天里,一年八班的教室里总是会有一些电扇在我们的头顶旋转,然后,我们的大脑停止思想,时间静止,所有的空气凝结,我们有种蠢蠢欲睡的憧憬。高考之前我们整理了考场,然后是中招考试,再然后是我们的末考,继续然后,我们就真的放假了。高一,即使再怎么不传奇,也还是划上了一个马马虎虎的句号。知道么,楚格,就是在这个连接高一和高二的假期里,本打算邀请你一起到有白色河滩的大河里顶着夏日去洗澡,累的时候可以潜在水里一起奢望远方能有漂亮的女孩子向我们走来... ...尽管我们还未满十八岁,尽管曾经有一个女生问我我的胡须为什么还是那样稀疏,尽管... ...还有好多好多的尽管,但我们还是喜欢远方漂亮的女孩子。

真的打算邀请你的,可是你说这个夏天不会再跑出来玩了,而只是在家里守着电视机看快乐男生看韩剧。哥们儿,为什么看那些东东?我可不爱看呐!知道么?快乐男生我只看了最后一场总决赛,所以就只好支持陈楚生了。然后他竟真的赢了。我觉得我好幸运,支持谁谁赢。不像你,从始至终一直关注比赛,所以你支持的王铮亮就没有走到最后。以后多学学我,看比赛就看最后一场,保证你没有失望可言。:-)

这个夏天也许真的可以过的更慢,更长,永远地定格在幸福、快乐、美好的字眼上。(楚格留)

也许吧!就算没有也许我们也不会在乎。我们一直都在安静地讲着一个故事,关于文字、音乐、朋友,以及半生不熟的所谓爱情。我们相信,我们可以打动听我们讲故事的人。

好朋友,一起加油!

结束在端点Aug. 6, 2007

记忆从五岁开始。

我和一夕从小就认识,我们是邻居,同住在一条胡同里。这条胡同储存着我们童年的记忆。

一夕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从小就是。虽然她的嘴稍微有一点兔唇,但是很可爱,比没有还可爱。

六岁的时候我们同时入学了。我和一夕会手拉手迎着朝阳上学,踏着夕辉放学回家。那是学前班的时候。

后来我上了一年级,她也是。我们不再手拉手上学,而是我在一群小男生中间走,她在一群小女生中间走。在两队人马大声吵着闹着的时候,我会偷偷看她,她也在看我。

再后来一夕转学了,她的家也搬走了。我很恋恋不舍,我把自己用手拍画挣来的一沓小贴画,上面画着葫芦兄弟和孙悟空。全给了她。

渐渐地,我不再喜欢和小女生一起走路。我有一个很好的小哥们儿,叫李曾男。他说她爸姓李,他妈姓曾,因为自己是个男孩,所以叫李曾男。我说你爸真有创意呀!

很可惜,在考高中的时候,我和李曾男没有考同一个学校。

我来到一个陌生的学校面对陌生的人。开学的第一天,我听见老师在点我的名字后说了另一个我很熟悉的名字——林一夕。我连忙转过头,在教师的每个角落搜索她,转头的瞬间我发现一夕正在寻找我。

然后,一夕死了,曾男死了,统统死了。

我笑了,笑的行云流水。我哭了,哭得破涛汹涌。

注:不想写了,都让他们死了。